湘建法责改通字〔2026〕13号
湖南小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:
近期,我厅在办理群众来信时,发现你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(最低人员数量要求),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;且现有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。依据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28号)第十五条、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》(建质〔2004〕148号)第七条以及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)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,现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前,将上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,并将完整的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6年9月21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厅。
整改期间,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、增项,不得新承接各类建筑工程项目。若你公司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,我厅将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行政处罚;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,拒不整改或经再次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,我厅将依法延长暂扣期7至15天,直至吊销你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;若逾期未完成资质相关整改、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,我厅将依法撤回你公司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。
联系人:田有潮
联系电话:0731-82210775
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省政务中心一楼行政审批4室
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6年7月23日
